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算机学院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实验室是进行计算机相关教学实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应充分发挥其功能,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第三条 实验室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操作、高效利用”的原则,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学院所属各类实验室。实验室全体人员,含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均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实验室人员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科学、细致和周到的工作作风。熟悉计算机及实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实验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维护和报修,以及安全防火等重要任务。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每一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使用者都应当注意并保持实验室的整洁。良好的实验环境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为使用者提供一个舒适的学习和研究氛围。
4.学校其他学院或部门借用设备时,须得到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的批准。在借出设备时,设备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做好借出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借出时间等信息。归还时,应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附件是否齐全,确保设备归还后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5.实验室内的设备应当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设备的摆放情况,确保其符合规定。
6.未经批准,禁止将实验室钥匙外借给其他人员。实验室钥匙遗失,应当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并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7.实验室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技术能力,协助任课老师做好教学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在上机学习时遇到的实验设备和实验环境问题。
8.实验室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紧急状况处理及安全防护知识,从而提升应对紧急事件的技能。
第六条 实验室值班制度
1.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制定合理的每日值班制度,保证实验室教学正常运行。每学期开学时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实验室值班表,经过实验室分管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
2.实验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上下班时间,至少在上课前15分钟达工作岗位,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3.实验室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特别是在遇到恶劣天气如雷雨、台风等情况下,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检查并关闭门窗,以防止雨水和强风对实验室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害。
4.值班人员确保在课程开始前完成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实验材料是否齐全等,以确保实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5.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1)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上课信息等;(2)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是否出现故障、故障的排除方法以及解决措施;(3)记录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包括任何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
6.实验室工作交接时,值班人员应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详细交代实验室的运行情况、设备状态以及任何需要注意的问题,特别重要事项需要记录在值班表中,确保下一班人员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7.如值班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或调班,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若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则需经学院领导同意。
8.当日值班负责人,在下班前应完成实验室整理工作,关闭实验室的门、窗、电源开关等。
第七条 实验室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应有序地进入实验室,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和奔跑,营造一个宁静且有利于学习的环境。
2.为确保实验室设备的安全与卫生,学生在实验室内禁止进食。
3.在开始实验前,务必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完好无损,一旦发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向老师汇报。
4.如需携带个人存储设备进行操作,请确保提前进行病毒查杀,以防止病毒传播。
5.若在课堂操作中因违反规程导致设备损坏,需按设备原价进行赔偿。
6.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妥善退出使用的软件,备份个人作业,并正确关闭计算机。同时,应将耳机、键盘、鼠标和椅子归位,并携带好个人物品后方可离开。
7.禁止在实验室使用计算机上网发布、浏览、下载或传输任何反动、色情及暴力信息。
8.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非法入侵他人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章 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八条 实验室硬件管理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检查、调试、升级等。定期维护保养的周期应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运行环境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计算机主机、显示器等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2.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维护保养的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并将维护保养记录存档备查。对于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实验室软件管理制度
1.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
2.如需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测试通过后,方可对服务器进行配置调试。
3.对会影响到教学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方可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4.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并制定应急方案。
第十条 实验室病毒防范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未经许可,不得在服务器、计算机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2.在实验室连接任何外部存储媒介前,必须先使用防病毒程序进行彻底检查,确保不带有恶意软件。
3.实验室计算机应设置还原保护,以提高对新出现的病毒威胁的防护能力。
4.一旦检测到病毒或异常软件活动,应立即断开受影响计算机的网络连接,并及时上报信息数据管理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存储电源安全制度
1.实验室因承担考试、竞赛、培训等需要使用不间断电源(UPS)的,应安排专门的设备负责人定期检查,并将设备情况详细记录在检查表上。
2.选择与安装:根据实验室负载需求和供电要求,选择符合规定标准的UPS设备,确保其容量、电压、频率、功率因数等参数符合实验室需求。UPS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保证接地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参数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3.使用与维护:UPS设备使用前应对使用者进行培训,未完成培训和未授权人员不得使用;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UPS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充放电状态、电池寿命、自检功能等,并由设备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统一记录到检查表上。
4.维修与处置:当UPS设备出现故障时,设备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处理,如遇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在更换UPS设备或结束使用时,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报废或者移交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设备。
5.培训与演习:实验室所有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UPS设备使用和安全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定期组织UPS设备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内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带电作业。
2.配备符合实验室条件要求的足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放在易操作处,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3.遇到失窃事件发生,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保护好现场。
4.出现实验室盗窃、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5.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6.定期检查排查强电线路、插排插座等危险源,避免线路设施老化产生危险。
第十三条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
1.实验室内应张贴用电安全标识,禁止违规操作电源开关。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实验室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3.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4.实验室内的电源和插座为实验室设备专用,非实验室设备不得使用实验室电源。任课教师需要用到外接电源情况时,必须得到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允许。
5.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报维修部或后勤处进行维修,并上报实验室主任。
6.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并关闭电源。
7.遇到临时停电,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所有电源。
8.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四条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实验室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范,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消防系统(烟雾报警)工作状态、位置。需要变更消防位置的,必须取得保卫处批准。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保卫处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报备,协调解决方案。
5.实验室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每月检查压力指针及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向保卫处提出更换申请。
6.在夏季空调开放期间,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以防止水流入实验室。
7.实验室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
第五章 实验室环境管理
第十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对实验室进行整理,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
第十六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实验室开课情况,联系保洁进行打扫,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第十七条 严禁在实验室内堆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八条 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设备摆放整齐。
第十九条 定期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找出问题,制定解决措施。
第六章 实验室开放管理
第二十条 实验室是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在完成学校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向学校师生开放,所有进入实验室上机的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一条 严禁任何人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页和内容。
第二十二条 进入实验室上机者除遵守上述两条规定外,还应遵守:
1.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2.不准使用有计算机病毒的U盘、移动硬盘,禁止利用实验室计算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
3.必须严格执行上网有关规定,遵守各级公安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
4.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计算机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
5.爱护实验室设备,不得破坏、拆卸、搬移设备。
6.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吸烟、吃东西等。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开放期间,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为:
1.查看进实验室上机者的学生证、工作证,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在未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前,有权拒绝参观、采访者进入实验室,以维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秩序。
2.进行巡查,督促上机者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者,及时进行处理。
3.为避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对长时间在实验室上网的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询问、检查、劝阻、制止。对多次劝阻无效的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可将其名单送交有关单位或上级管理机构处理。
4.登记并处理计算机临时出现的故障,参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
第七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使用实验室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损坏设备的,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设备,情节严重的,除赔偿外,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计算机学院实验室管理方案》(计算机发〔2022〕6号)文件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计算机学院
2024年11月20日

